
管辖、时效与立案:错一步就要重来
管辖原则上在被告住所地或债务履行地。标的额不超过30万泰铢的案件走小额程序,30万至500万由府法院受理,超过则可能由专门法院(劳动、税务、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、破产)管辖。选错法院不是补正问题,而是驳回后重新起诉,时效仍在走。
常见时效:一般合同请求权10年,商人之间的货款与服务报酬2年,侵权自知悉起1年且自行为时起不超过10年,票据请求权3年。时效届满前的书面承认、部分清偿或起诉都会中断。我们接案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时效节点写在案件计划书第一行。
财产保全:让判决在将来还有意义
泰国允许在起诉时或起诉后申请诉前/诉中保全,查封不动产、冻结银行账户、禁止转让股份。门槛是释明被告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意图,通常要提供担保。保全成功与否往往比判决本身更能决定结果。
实务上,对方一旦收到传票就开始转移资产,因此保全申请最好与起诉状同日递交。我们会在准备阶段先做土地厅、商业发展厅与车辆登记的资产检索,确认有值得查封的标的,再决定要不要付出担保成本。
审理方式:书面证据为王,证人只是补强
泰国法院高度依赖书面证据。合同、对账单、送货签收、聊天记录与电子邮件都可作为证据,但非泰文文件必须附经认证的泰文译本,原件在庭上要能出示。证人证言用来解释文件,而不是替代文件。
开庭采集中审理,通常连续安排数日一次性完成举证质证。这对境外证人是好消息——一次行程即可,不必来回。视讯作证需事先申请并说明理由,越早提出通过率越高。
判决之后:执行才是真正的战场
一审判决可在上诉期后申请执行,期限为判决确定起10年。执行程序由执行官主持,包括查封拍卖不动产、扣押银行存款与薪资、扣押第三人对被告的债权。被告为公司时,还可结合股东与董事责任追究。
若被告资产在境外,泰国判决不能直接执行,需在资产所在国申请承认。因此对于跨境交易,我们通常建议在合同阶段就选择仲裁而非诉讼——纽约公约下的裁决执行路径远比判决顺畅。
常见问题
- 外国公司可以直接在泰国法院起诉吗?
- 可以,不要求在泰国设有实体。需提交经认证的公司存续证明与授权书,并附泰文译本。若原告在泰国无资产,被告可申请要求原告提供诉讼费用担保。
- 在泰国打官司,律师费能向对方主张吗?
- 原则上不能全额转嫁。法院会酌定一笔由败诉方负担的费用,但金额通常远低于实际支出。所以在评估是否起诉时,应把律师费视为自负成本纳入计算。
- 对方在境外,传票怎么送达?
- 需通过外交途径或依双边司法协助安排送达,耗时通常6至12个月。若被告在泰国有营业所或代理人,可在境内送达,时间大幅缩短。立案前确认送达路径,能避免案件长期停滞。